工信速递
01
▶发文单位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名称
《桐庐县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重点内容
支持旅游品牌培育创建。
鼓励产业融合项目品牌创建。鼓励农业、工业、中医药、文化、教育等与旅游融合的示范基地创建。经省文旅厅认定,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省级采摘旅游体验基地、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山地休闲度假各类旅游试点,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奖励。
02
▶发文单位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名称
《桐庐县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重点内容
支持旅游品牌培育创建。
鼓励美食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省级“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特色美食体验店、示范店、旗舰店、美食街区(美食特色小镇),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8万元、10万元、40万元奖励;新评定为市级“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特色美食体验店、示范店、旗舰店、美食街区(美食特色小镇),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03
▶发文单位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名称
《桐庐县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重点内容
支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
提升产业融合项目质效。鼓励产业融合项目提升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丰富旅游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对现有经省文旅厅认定的等级民宿、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省级采摘旅游体验基地等进行提质升级,当年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给予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04
▶发文单位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名称
《桐庐县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重点内容
支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
加强新业态项目安全监管。鼓励提升新业态项目技防和智慧监管,对新业态项目建设终端感知设备且正常使用的,给予投资额5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05
▶发文单位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名称
《桐庐县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重点内容
构建精准宣传营销体系。
鼓励引进会议会展活动。对于引进会议会展活动的企业,且县政府不承担活动经费的,按照规模及内容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对省级协会、国家级协会、国内500强企业(总部)、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举办的100人及以上的会议会展活动,且在县内住宿1晚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2万元、5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单次会议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消费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60万元(含)以上的高端会议,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8万元奖励。
(来源:桐庐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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