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非法拘禁夫妻俩“抢”18.88个比特币,法院判归还
摘要: 庭审现场。上海一中院供图夫妻俩遭非法拘禁,被"抢走"的比特币还能要求对方返还吗?
原标题:四人非法拘禁夫妻抢18.法院判决返还88枚比特币
加密货币市场网站CoinMarketCap.com四人迫使夫妻转出18张截图.88个比特币 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左右,严冬、吕芳、张飞、傅云(马来西亚国籍)前往皮特(美国国籍)和妻子王晓丽的住所,殴打和威胁皮特和王晓丽,迫使他们持有18部.88枚比特币和6466枚天空币转入严冬指定账户。 经法院审理后,判定双方虽有经济纠纷,但无证据证明纠纷的过错方为皮特和王晓丽。严冬等四人在审判中表示,他们自愿退还从皮特和王晓丽获得的比特币和天空币。最后,法院以非法拘留罪判处严冬、吕芳、张飞、傅云有期徒刑6个月15日至8个月。 然而,皮特和王晓丽从未等待比特币和天空币承诺在严冬返还,因此他们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一审法院裁定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根据加密货币市场网站,有88枚天空币和6466枚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及当日美元品牌价比特币按每42206.每80元75元,天空币.34元赔偿。 严冬和其他四人拒绝接受,并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他们四人认为,中国法律不承认比特币和天空货币的财产属性,也没有将比特币和天空货币作为中国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或财产,因此皮特和王晓丽没有返还财产的权利。 在二审中,皮特和王晓丽书面陈述,他们自愿放弃向严冬等四人追索646枚天空币,但坚持追索比特币。 法院:比特币是受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 经审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侵权发生在中国,双方经常居住在中国,双方未同意选择适用于纠纷的法律。因此,本案适用中国法律作为案件准证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第一,比特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是否应受法律保护;第二,严冬等四人是否应返还比特币,如果不能返还,如何确定皮特、王晓丽的损失和赔偿金额。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持积极的态度。第二,为了获得比特币,我们不仅需要投资物质资本来购买和维护具有相当计算能力的特殊机械设备,而且还需要相当大的时间成本,这凝聚了人类抽象的劳动力。同时,比特币可以转让并产生经济效益。由于比特币具有价值、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有权利对象的特点和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符合虚拟财产的要素。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严冬等四人到皮特、王晓丽住所,通过控制手机、限制自由、殴打和威胁,迫使皮特、王晓丽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转入严冬指定账户,侵犯皮特、王晓丽对比特币占有、使用、收入和处罚的权利。根据有效的刑事裁定,严冬和其他四人自愿返还从皮特和王晓丽那里获得的财产。因此,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严冬等四人在诉讼中的承诺,严冬等四人都应将比特币返还给皮特和王晓丽。 本案中,CoinMarketCap.com该网站非中国公认的虚拟货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不能直接将该网站上的比特币交易价格数据作为损失识别标准。在第二次审判中,双方同意按照每个比特币42206返还.赔偿金额计算为75元。因此,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不当。 在二审中,皮特和王晓丽表示,他们自愿放弃对6466枚天空货币的追索,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惩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因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中天空货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并维护了其他判决。 本案主审法官刘江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3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等文件,没有否认比特币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禁止比特币持有。《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比特币本质上应该是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比特币具有虚拟财产和虚拟商品的属性,应受法律保护。 但《通知》等文件否认了这类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刘江法官提醒,投资者应合理投资,合理控制风险,维护财产安全。 (本文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化名)

加密货币市场网站CoinMarketCap.com四人迫使夫妻转出18张截图.88个比特币 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左右,严冬、吕芳、张飞、傅云(马来西亚国籍)前往皮特(美国国籍)和妻子王晓丽的住所,殴打和威胁皮特和王晓丽,迫使他们持有18部.88枚比特币和6466枚天空币转入严冬指定账户。 经法院审理后,判定双方虽有经济纠纷,但无证据证明纠纷的过错方为皮特和王晓丽。严冬等四人在审判中表示,他们自愿退还从皮特和王晓丽获得的比特币和天空币。最后,法院以非法拘留罪判处严冬、吕芳、张飞、傅云有期徒刑6个月15日至8个月。 然而,皮特和王晓丽从未等待比特币和天空币承诺在严冬返还,因此他们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一审法院裁定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根据加密货币市场网站,有88枚天空币和6466枚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及当日美元品牌价比特币按每42206.每80元75元,天空币.34元赔偿。 严冬和其他四人拒绝接受,并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他们四人认为,中国法律不承认比特币和天空货币的财产属性,也没有将比特币和天空货币作为中国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或财产,因此皮特和王晓丽没有返还财产的权利。 在二审中,皮特和王晓丽书面陈述,他们自愿放弃向严冬等四人追索646枚天空币,但坚持追索比特币。 法院:比特币是受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 经审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侵权发生在中国,双方经常居住在中国,双方未同意选择适用于纠纷的法律。因此,本案适用中国法律作为案件准证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第一,比特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是否应受法律保护;第二,严冬等四人是否应返还比特币,如果不能返还,如何确定皮特、王晓丽的损失和赔偿金额。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持积极的态度。第二,为了获得比特币,我们不仅需要投资物质资本来购买和维护具有相当计算能力的特殊机械设备,而且还需要相当大的时间成本,这凝聚了人类抽象的劳动力。同时,比特币可以转让并产生经济效益。由于比特币具有价值、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有权利对象的特点和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符合虚拟财产的要素。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严冬等四人到皮特、王晓丽住所,通过控制手机、限制自由、殴打和威胁,迫使皮特、王晓丽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转入严冬指定账户,侵犯皮特、王晓丽对比特币占有、使用、收入和处罚的权利。根据有效的刑事裁定,严冬和其他四人自愿返还从皮特和王晓丽那里获得的财产。因此,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严冬等四人在诉讼中的承诺,严冬等四人都应将比特币返还给皮特和王晓丽。 本案中,CoinMarketCap.com该网站非中国公认的虚拟货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不能直接将该网站上的比特币交易价格数据作为损失识别标准。在第二次审判中,双方同意按照每个比特币42206返还.赔偿金额计算为75元。因此,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不当。 在二审中,皮特和王晓丽表示,他们自愿放弃对6466枚天空货币的追索,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惩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因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中天空货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并维护了其他判决。 本案主审法官刘江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3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等文件,没有否认比特币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禁止比特币持有。《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比特币本质上应该是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比特币具有虚拟财产和虚拟商品的属性,应受法律保护。 但《通知》等文件否认了这类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刘江法官提醒,投资者应合理投资,合理控制风险,维护财产安全。 (本文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化名) - 免责声明
- 世链财经作为开放的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链财经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85592653@qq.com。
- 风险提示:本站所提供的资讯不代表任何投资暗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 世链粉丝群:提供最新热点新闻,空投糖果、红包等福利,微信:juu3644。

澎湃新闻



